第119章 各自举证 (第1/2页)

:求订阅!感谢半盏鱼打赏100!

林善若的美眸扫视了众人一眼,扬了下手中的证据目录,带着强烈的自信,清了清嗓音,开始发言:“我方共提交四组证据,1、结婚证,证明原告与第三人于1996年11月2日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

“2、股票交易清单,证明第三人于年3月12日抛售300216股票,获得价款4718327元,此款为夫妻共同财产。”

“3、银行汇款凭证,证明第三人将夫妻共同财产,抛售股票价款私自转账471万元给被告,其中年3月12日汇款200万元,年3月14日汇款220万元,年3月16日汇款51万元。”

“4、**聊天记录,证明被告与第三人存在婚外情,被告对第三人已婚的事实知情,被告逼迫第三人与原告离婚,为免于分割财产,第三人和被告合谋转移财产,第三人私自将其与原告共有的夫妻共同财产471万元转移至被告账户,用于买房买车,以便二人组建新的家庭。”

林善若条分缕析地说明每一份证据的证明内容,清楚明白。证据形成链条,充分证明第三人与被告的非法转移财产的行为。陈慧英和童老爷子听得点头,李超也是微笑着看师姐干练熟稔的帅气表现。

法官说道:“被告、第三人依次进行质证。”

执勤法警将林善若提交的证据拿给李昏君查看,李昏君坐正了身子,一组组翻看证据后,镇定自若地发表质证意见:“对原告提供的第1组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现在被告喻可儿才看见结婚照原件,年10月9日第三人给喻可儿看过离婚协议书,被告和第三人恋爱时并不知晓第三人已婚。”

“对第2组证据,真实性无异议,但关联性有异议。并不能证明该股票出让款就是原告与第三人的夫妻共同财产。”

“对第3组证据真实性没有异议,但该款项已用于购房和购车,被告本人为了支付购房按揭款还自己出了557896元。”

“对第4组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该聊天记录恰恰证实第三人说自己是单身,第三人对被告隐瞒已婚的事实进行接触,从第三人聊天语言中证实双方感情逐渐加深。第三人主动表示与原告离婚迎娶被告,涉案款项是第三人自愿赠与被告,为以后共同生活做准备。”

李昏君三言两语对这些证据予以否认,不予认可。听得陈慧英愤愤不平,生气地道:“可恶。睁眼说瞎话。”

老爷子眼看着儿媳的证据全部被否决,也是气呼呼地道:“现在的人啊,一点都不诚实。”

李超安抚他们两人道:“没事,不是被告不认可,证据就无效的。证据的效力由法官最终决定是否采信。”李超的解释,才让忿忿不平的二人安静下来。

证据再被执勤法警交到童逸手中,由第三人童逸进行质证。

老爷子连忙说道:“法官大人,对这些证据。我们没有意见。做人要诚实,要讲良心,是真的就要认。说谎说空话没什么意思……”

法官点点头,打断老爷子的话道:“好,第三人的意思本庭已经明白。下面由被告出示证据。”

李昏君看着李超得意一笑,庭前已经指使被告收集好了充分的证据,现在是反击的时刻了。李昏君当即信心十足,大声道:“我方向法庭提交七组证据。

1、10月2日-10月9日**聊天记录19页。证实第三人化名林枫,谎称已经离婚1年多。要求与被告见面。

2、10月10日**聊天记录,第20页。第三人表示迷恋被告,叫被告前去离婚。

3、被告与前夫的离婚协议,证明被告与第三人接触后才**离婚手续。

4、年3月12日的**聊天记录,第三人向被告表示“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以及”所有的钱都是我个人的,与姓陈的无关”等承诺,均显示第三人给付被告款项属于赠与行为,被告有充足理由相信第三人所赠与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5、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手续及银行按揭还款明细,证明房屋的购房人及首付款支付人为被告,年3月—今年1月,共11个月,被告已偿还银行按揭款557896元。

6、今年1月20日被告与第三人的通话录音,证明第三人自行向被告承诺与原告离婚。

7、今年1月22日被告与第三人的通话录音,证明第三人表示之前的房屋是赠与被告的,现在离婚不了所以要回来,我方认为赠与已经履行,赠与人无权要求返回。”

李昏君显然是有备而来,提交的证据充分详实,直接指证童逸的过错以及证明自身的无辜,将被告洗刷成了一朵白莲花,半点过错都没有。

“原告、第三人发表质证意见。”

林善若翻看证据之后,有力地发表质证意见,“对证据1、2真实性、合法性无法确认,而且证明的内容恰恰与被告所说相反,这二份证据充分说明被告与第三人的交往是非法的、不道德的,两人交往的时候,被告本人与前夫尚未离婚,原告与第三人也是夫妻关系,被告与第三人均是在婚姻期间**。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非法行为,两人均存有过错。”

“对证据3,真实性、合法性无异议,证明内容恰恰说明婚内**带来的恶果,被告与前夫离婚。正是因为被告与第三人不正当交往,所以自行拆散了家庭,对被告与第三人的这种关系,应该予以谴责。对此不正当关系带来的财产损害,应该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对证据4,真实性、合法性无法确认,关联性有异议,即使是真的聊天记录。也不能单凭第三人说是其个人财产就算作其个人财产,不能证明该财产属第三人个人财产。”

“对证据5,真实性无异议,但要说明首付款是被告用转移的471万元中的300万元所支付,按揭贷款也是用471万元中的款项支付。”

“对证据6,真实性、合法性无法确认。关联性有异议,该证据有力证明了被告与第三人保持不正当关系引发的严重后果之一,原告与第三人感情出现波动,第三人有意催动第三人与原告离婚,这是不道德的可耻行为。”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洪荒开局凤凰 小说 | 洪荒之燃灯老师 | 洪荒神话如何打工 | 学生使出洪荒之力 | 洪荒圣途风流 | 网游重生洪荒小说 | 洪荒同人衍生小说 | 洪荒鸿蒙紫金榜 | 洪荒之枪声版 | 洪荒概念修炼体系 | 洪荒杨戬后宫